婚前买的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怎么处理?
我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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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后在离婚时的处理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原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购房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资金的来源等都属于婚前个人的行为和财产范畴。然而,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时,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原房产所有人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配偶,此时该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虽然该房屋是婚前购买,但加名的行为使得其性质发生了改变。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另一方对房产没有进行过出资或者贡献较小,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多分给原购房人一些份额;但如果结婚时间较长,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对房屋进行了维护、装修等,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平均分割。总之,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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