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房产份额怎么分?
我名下有套婚前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加了对方名字的房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份额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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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这一行为,通常可视为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从而使该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这套婚前一方所有、婚后加名变为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虽然加名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承担了主要的购房成本,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比如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并承担了后续的贷款偿还,另一方仅在婚后被加名,未对购房有实际经济付出,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付房款一方较多的份额。 其次,结婚时间长短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结婚时间较短就离婚,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婚前购房一方的利益。因为结婚时间短意味着双方共同生活、对房产共同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例如结婚仅一两年就离婚,法院可能不会按照均等的原则分割房产。 此外,是否存在过错情况也会影响房产分割。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可能会给无过错方多分房产份额。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约定,那么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比如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该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那么就以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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