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追究适用原则是什么?


民事责任追究适用原则,是在处理民事纠纷、确定民事责任归属时所遵循的准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我国民事责任追究中常见的几个适用原则。 首先是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谁有错谁担责。当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张三开车时因为玩手机不小心撞到了李四,张三的这种过错行为导致李四受伤,张三就需要对李四的损失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 其次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便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一些弱势群体或者特定情况下的受害者。像一些高度危险作业,比如核电站运营,如果发生核泄漏事故,给周围居民造成损害,即便核电站运营方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是公平责任原则。当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损害已经发生,如果让受害人独自承担损失又显失公平,这时就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例如甲和乙一起打篮球,乙在正常对抗中不小心把甲撞伤了,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甲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等损失,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让乙给予甲一定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最后是过错推定原则。它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在建筑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中,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