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停止侵害请求权存在哪些问题?


股东停止侵害请求权是指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股东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的权利。这一权利对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有相关规定。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股东停止侵害请求权”这一表述,但根据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权利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当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停止侵害请求权就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救济方式。例如,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操纵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时中小股东就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控股股东停止这种侵害行为。 在实际运用中,股东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行使条件方面。股东要行使该权利,需要证明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而且这种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比如,股东发现公司高管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关联企业,导致公司资金面临风险,股东要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高管的这一行为确实存在,并且正在持续。其次是证明责任问题。股东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侵权行为与自己权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对于股东来说可能有一定难度,因为获取相关证据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调查机构。 再者,关于行使流程。股东可以先尝试通过内部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如果内部协商无法解决,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侵权行为确实存在,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并可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还存在权利行使的主体范围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部分股东提起停止侵害请求权,而其他股东态度不一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股权结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代表全体股东行使权利。同时,对于侵害行为的认定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不同的侵害行为在性质和程度上可能有所不同,如何准确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股东权益的侵害,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之,股东在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