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警大队处理追尾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去交警大队处理追尾事故,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是事故报案。在发生追尾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清晰准确地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大致情况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关键信息。同时,要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 然后是现场处理。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他们会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绘制现场图,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车辆的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还会对事故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陈述事故情况。根据该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接着是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来说,在追尾事故中,后车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前车存在突然急刹车、倒车等违法行为。交警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之后是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事项进行协商。交警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调解建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会签订调解协议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最后,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损害赔偿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去交警大队处理追尾事故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当事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和交警的指引进行操作,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