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财产归属是谁?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现在就想搞清楚离婚前的财产到底归谁。我们结婚这些年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啥的,也不知道哪些算我的,哪些算他的。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前财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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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离婚前的财产归属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某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如果是在夫妻结婚后,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或者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取得的收益,还有因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像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车子等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款,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这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些财产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的。 所以,在判断离婚前财产归属时,关键就是看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存在的,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及是否有特殊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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