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了但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该怎么办?


当检察院起诉后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应对。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含义。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在检察院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仍需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的审判。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情况等进行审理。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在审判结束后,如果被判处实刑,那么犯罪嫌疑人将被收监执行刑罚;如果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就不需要再被关押。总之,在检察院起诉后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犯罪嫌疑人要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同时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