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有哪些规定?


接受遗赠是指受遗赠人同意接受遗嘱人所立遗嘱中给予的财产等利益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接受遗赠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接受遗赠的表示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六十日”是一个除斥期间,也就是一个固定的期限,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受遗赠人没有明确表示接受,就会被法律认定为放弃。比如,小王在2025年1月1日知道自己被遗赠了一笔房产,那么他需要在2025年3月1日前作出接受的表示。 其次是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表示接受遗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口头方式是一种简单直接的方式,受遗赠人可以向其他继承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明确说出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愿。书面方式则更具有证明力,比如写一份接受遗赠声明,并且签字、注明日期。此外,实际占有和管理遗赠财产也可以视为一种接受的表示。比如,遗赠的是一套房子,受遗赠人搬进去居住或者对房子进行装修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认定为接受遗赠。 再者,关于接受遗赠的主体资格。一般来说,只要是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并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有资格接受遗赠。但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这份遗赠就会失效。比如,老张立遗嘱将自己的存款遗赠给老李,结果老李在老张之前去世了,那么这份遗赠就无法实现。 最后,如果在接受遗赠过程中产生纠纷,受遗赠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比如,其他继承人对受遗赠人的接受表示有异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最后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作出公正的裁决。总之,了解并遵循接受遗赠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