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又肇事会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又肇事的情况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认定和处罚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的概念。交通肇事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交通肇事逃逸则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而跑掉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又肇事的情况时,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处罚: 如果两次肇事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司法机关会考虑数罪并罚。也就是说,会把两次肇事所对应的刑罚加在一起进行处罚。比如第一次肇事可能判两年,第二次肇事可能判三年,数罪并罚可能就会在一定范围内加重处罚。 要是第二次肇事情节较轻,不单独构成犯罪,但之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本身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就会在交通肇事逃逸的量刑基础上,将第二次肇事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来考虑。比如原本交通肇事逃逸可能判三年,因为又肇事了,可能就会在三年以上进行量刑。 另外,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方需要对两次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都要进行承担。如果受害者因事故致残或者死亡,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又肇事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停车,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