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在法庭上殴打辱骂律师会怎么处罚?


在法庭上,人大代表殴打辱骂律师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处罚。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会面临的法律后果。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角度。根据该规则第二十条,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大代表在法庭上殴打辱骂律师的行为,明显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范畴。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罚款的金额一般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来说。如果人大代表殴打律师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辱骂律师的行为可能违反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最后,若殴打行为导致律师身体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或者其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比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需要注意的是,人大代表虽然具有特殊身份,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会因其代表身份而免受法律制裁。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所以,在处理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时,会有相应的特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