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原因是什么?

我在做汇算清缴时发现要补税,不太明白为啥会这样。我平时工资收入也正常纳税了,也没什么额外的大笔收入,想知道一般汇算清缴需要补税是因为哪些情况造成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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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算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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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按照全年的实际收入和扣除等情况,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对比,多退少补。 出现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情况,原因可能有多种。首先,从收入角度来看,如果在多个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不同单位在预扣预缴时都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就可能导致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适用的税率提高,从而需要补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当多处扣除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能不准确,造成预缴税额少于应纳税额。 其次,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情况。这些收入在预扣预缴时,计算方式和汇算清缴时不同。预扣预缴时税率可能较低,而汇算清缴时要将这些收入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合并计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可能会导致适用更高的税率,进而产生补税。比如,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预扣率可能为20%、30%或40%。但汇算清缴时,要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 - 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另外,如果在年度中间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扣除条件,或者扣除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也会造成补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扣除范围和标准。若不符合条件而扣除,就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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