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已代开发票,还会算入个人工资所得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并且已经代开了房租发票。我就想问问,这房租的收入会不会算到我的个人工资所得里面去啊?毕竟工资收入是要交税的,我担心房租也加进去后交税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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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租收入通常不会算入个人工资所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个人工资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简单来说,就是您在工作中从单位获得的报酬。而房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收入类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这里明确将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区分开来,分别进行规定。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所以,当您的房租已经代开发票时,这部分房租收入按照法律规定是作为财产租赁所得单独计算纳税的,不会算入个人工资所得一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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