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所得是否要并入个人综合所得?
我有套房子出租出去了,每个月有一笔租金收入。现在想了解下,这笔出租房子得到的钱,需不需要和我其他的收入,比如工资啥的,一起算到个人综合所得里面去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弄错了有麻烦。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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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所得通常是不需要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依据。
首先要了解个人综合所得的概念,个人综合所得是一个税收术语,简单来说,就是把个人的一些特定收入加在一起,按照统一的税率来计算要交多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这些收入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而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并不在个人综合所得的范畴内,它是单独分类计税的。对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所以,一般情况下出租所得不用并入个人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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