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租房就一定会有租赁合同吗?
我在深圳租了套房子,房东没主动提签合同的事儿。我想知道在深圳是不是租房就肯定得有租赁合同,不签合同会有啥问题不?我该主动要求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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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租房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会有租赁合同。从法律层面来说,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在深圳租房,租赁期限达到六个月以上,那么从法律要求上应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而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来确定租赁关系。 不过,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是很有必要的。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等重要事项。当双方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纠纷时,书面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要是没有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可能很难举证自己的主张,导致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即使在深圳租房不是强制要求一定有租赁合同,但为了自身权益考虑,建议在租房时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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