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出租有什么要求?
我申请到了一套公租房,但是最近家里情况有变,可能没办法住了。我想把它租出去,又怕违反规定。所以想了解下公租房出租都有什么要求,不知道在法律上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把公租房租给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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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租房是不允许擅自出租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因为公租房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解决特定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若允许随意出租,就违背了公租房的初衷,使得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人无法获得相应的资源。 不过,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对房屋进行合理使用上的调整,应该向相关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一般来说,住房保障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继续使用公租房的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可以变通处理的情况。 对于那些已经违规出租公租房的承租人,除了要退回房屋外,可能还会面临其他处罚。根据规定,承租人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总之,公租房不能随意出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以保障公租房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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