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有一家母公司和一家子公司,现在母公司想把一块土地划拨给子公司。我不太清楚这种母子公司之间的土地划拨情况,在法律上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呢?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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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土地增值了,就需要对这部分增值的金额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土地的转让如果产生了增值并且取得了收入,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然而,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土地划拨这种特殊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种划拨行为符合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是有可能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这里虽然是说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的情况,但如果母子公司之间的土地划拨行为可以认定为符合改制重组的条件,也可以适用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不过,该公告同时也规定了,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母子公司中有一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这种划拨土地的行为可能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改制重组的条件以及双方是否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以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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