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在境外签订了一份应税凭证,之后会在境内使用。不太清楚作为签订这份凭证的单位,在境内使用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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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税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在经济活动里能够证明交易、事项发生,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比如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当这些凭证是在境外签订,但要在境内使用时,涉及到相关的税收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意味着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这里的单位涵盖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个人则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 如果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缴纳印花税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未缴纳,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 所以,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印花税,避免因违法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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