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怎么做?

我有一家非居民企业,现在打算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不太清楚设立之后应当遵循哪些规定和履行什么义务,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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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居民企业,通俗来讲,就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有所活动的企业。当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后,有一系列应当遵循的规定。 首先,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实际联系”,可以理解为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其次,在纳税申报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非居民企业设立的机构、场所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此外,在登记与备案方面,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扣缴税款登记等手续。比如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以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在资料报送方面,还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便税务机关进行监管和税收征管。总之,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后,要严格遵守我国的各项税收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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