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是否有份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现在有套房子,想着过户给儿子。但儿子已经结婚了,我不太清楚这房子过户过去后,儿媳在法律上有没有份额。我就是想弄明白,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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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过户给儿子后儿媳是否有份,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儿子婚前将房子过户给他,这种情况下儿媳通常是没有份额的,这一般会被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予。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过户给儿子的房子,就属于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儿媳不享有权益。 其次,如果是在儿子婚后将房子过户给他 ,一般情况下儿媳是有份的,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后过户,若无特殊约定,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自然有份。 不过,如果在过户时,明确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等方式确定该房子只归儿子一方,那么儿媳就没有份。这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比如老人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这套房子只是给儿子个人的,和儿媳无关,并且有相关书面协议等,那房子就只属于儿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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