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赠与他人后使用权归谁?
我是农村的,有一处宅基地,我把它赠与了别人。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赠与之后这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归谁。我也不太懂相关法律,就怕之后出现什么纠纷,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到底这使用权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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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农村宅基地赠与他人后使用权归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概念。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宅基地赠与他人实质上是一种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赠与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会归受赠人。但这些条件是比较严格的。首先,受赠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主要是保障本集体成员的居住需求。如果赠与给非本集体成员,比如城市居民,这种赠与是无效的,使用权不会发生转移。 其次,赠与行为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因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有管理的权力。未经同意的赠与可能不被认可,使用权也不能顺利转移。 此外,受赠人不能有宅基地超标情况。如果受赠人本身已经拥有符合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再接受赠与可能就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这样的赠与也可能无法实现使用权的转移。 如果赠与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比如赠与给非本集体成员或者未经集体同意等,即使有赠与的事实,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仍然归赠与人。所以,农村宅基地赠与他人后使用权的归属,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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