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行政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如果行政机关违法限制了您的自由,或者通过暴力等手段让您身体受伤甚至死亡,您就有权利要求行政赔偿。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例如,行政机关违法对您进行罚款,或者违法扣押您的财产,您都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或者是您自己的原因导致损害发生,国家通常不会进行赔偿。 总之,行政赔偿的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您认为自己符合行政赔偿条件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