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定能判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法院会不会判离。我和对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平时也基本没交流,但听说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能离成。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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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很多人认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那么,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如何考量呢?虽然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概率相对较高,但并非绝对。如果在第二次起诉时,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提供对方重婚、实施家暴等确切的证据,且经过法院调解仍然无法和好,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也可能基于谨慎原则,不判决离婚。例如,仅仅是夫妻之间偶尔争吵,没有达到法定的感情破裂标准,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离。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后夫妻关系有一定的改善,也可能成为法院不判离的因素。 综上所述,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一定能判离,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在准备第二次离婚诉讼时,当事人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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