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买过房了,再次买房公积金能用多少余额?
我之前已经买过一套房了,现在打算再买一套,想用公积金支付一部分款项。但不清楚已经有过购房记录的情况下,这次买房能用多少公积金余额,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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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经有过购房记录,再次买房使用公积金时,公积金余额的使用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公积金贷款政策各地存在差异。以一般情况来说,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余额通常可以用来支付首付或者偿还贷款本息。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在满足一定缴存时间和条件下,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首付。若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很多地方是不允许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不过账户余额可能可以用于偿还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从法律依据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据该条例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比如某城市规定,职工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定倍数(如10倍),但有最高额度限制(如80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按照10倍计算可贷款50万元,若未超过当地最高额度限制,就可以贷到50万元。所以,具体能使用多少公积金余额,要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你可以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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