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童工不发工资该怎么办呢?
我是个15岁的孩子,之前在一家小餐馆打工,干了一个多月,老板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种录用童工还不发工资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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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对于不发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所以,当遇到录用童工还不发工资的情况时,童工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其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处罚。第二步,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工资,那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工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童工的特殊性,其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维护童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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