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超过1000元会怎么判?


在探讨诈骗超过1000元如何判刑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指的是,一个人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最终使得自己或第三人获得财产,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关于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有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过,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法律并没有给出全国统一的明确数字,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通常情况下,一般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回到诈骗超过1000元的情况,由于没有达到多数地区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不构成诈骗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者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被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者返还被骗取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所以,被害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