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被开除的七种情况是什么?


警察被开除的情况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执法的公正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七种会导致警察被开除的情况。 第一种,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七条规定,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和警察队伍的形象,一旦发生,就可能面临开除处分。因为警察作为国家执法力量的代表,必须坚定地维护国家尊严和稳定。 第二种,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警察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大量的机密信息,这些信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八条明确指出,有此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是因为信息的泄露可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三种,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警察的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存在包庇、纵容等行为,就违背了职业操守和法律规定。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九条,有这类行为会被开除。 第四种,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违反了文明执法的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一条规定,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种,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武器和警械是警察执行任务的工具,但必须在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种,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廉洁自律是警察必须遵守的准则,收受财物的行为会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七条对此有明确的处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开除。 第七种,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这属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会影响警察队伍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这种情况下会予以辞退,在警察队伍中通常也意味着被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