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2007年或者2008年遭遇了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现在想了解一下当时山东省对于这类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知道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赔偿标准往往是大家最为关心的内容。对于山东省2007/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来确定。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方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的确定,依据《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是《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这在《解释》第二十三条有明确说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对于营养费,根据《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山东省2007/2008年的具体赔偿数据标准,是根据当时山东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的。比如2007年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能会参照2006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数据;2008年则可能参照2007年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计算各项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不同年份会有所不同,以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骗婚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怀疑自己遭遇了骗婚,现在想离婚,心里特别纠结和害怕。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决,是直接判定婚姻无效,还是准许离婚呢?财产方面会怎么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骗婚离婚的案子里,法院判决的具体标准和考量因素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规定是多少年?

我买了块土地,有土地使用权,听说这个使用权是要进行摊销的。但我不知道具体摊销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好做好相关的规划和安排。

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价格如何计算?

我之前一直没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补缴。但不知道这个补缴价格是怎么算的,担心自己稀里糊涂交钱。我就想弄清楚,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价格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和公式之类的。

主体准入和行业准入是什么意思?

我打算创业,听说有主体准入和行业准入这回事,但不太明白具体是什么。我想知道这两个准入到底是什么,对我创业有啥影响,在法律上有啥规定,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进入想做的行业。

商标买卖需要花多长时间?

我打算进行商标买卖,不知道整个流程下来得花多久时间。因为我这边业务开展比较急,想尽快完成商标的交易,所以很关心这个时间问题。不知道是几个月还是更久,希望了解一下商标买卖从开始到结束大概需要的时长。

保证人经终本后是否还能追偿?

我给别人做了保证人,现在执行程序已经终本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有没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户口本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吗?

我看户口本上有籍贯和户口所在地两个信息,不太明白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我平时在户口所在地生活,但籍贯是老家那边。我想知道这两个概念到底一样不一样,它们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区分和定义。

增值税发票是由谁给谁提供的?

我在做生意,和客户交易的时候,不太清楚增值税发票到底该我给客户开,还是客户给我开。我想了解一下在正常的商业交易里,增值税发票的提供方和接收方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什么规则呢?

个人开建筑服务发票要交多少税?

我是一个从事建筑服务的个人,最近有业务需要开发票,但是不太清楚要交多少税。我就想了解下,个人开建筑服务发票的话,具体的交税标准是怎样的,都涉及哪些税种,分别要交多少呢?

怎样查询企业年金?

我所在的公司有企业年金福利,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查询自己的企业年金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查询途径,以及查询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发短信造谣侮辱能立案吗

我收到别人发短信对我进行造谣侮辱,内容很难听,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报警立案,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上班不穿工作服会扣多少钱?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上班必须穿工作服,要是不穿就要扣钱。但我不清楚这个扣款有没有个标准,到底会扣多少钱呢?我担心公司随意乱扣我工资,所以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我代表别人签了一份袜子加工合同,感觉被骗了,该怎么办?

我代表别人签了袜子加工合同,签完后才觉得不太对劲,怀疑自己被骗了。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建议。

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现在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想知道这种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么认定的,我会不会被认定成肇事逃逸然后担责啊?

什么样的性骚扰行为可以导致开除?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公司里有人被传有性骚扰行为。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到底什么样的性骚扰行为是严重到可以让公司把人开除的呢?我担心以后自己遇到类似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也想了解公司在这方面的处理依据。

离职时应该怎么和公司领导说?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但是不知道怎么跟领导开口说这件事。担心说得不好会影响和领导的关系,也怕处理不当对自己之后的职业发展有影响。我想了解下,从法律和职场的角度,离职时该怎么和领导表达比较合适呢?

卫生局代付包括哪些款项?

我想了解下卫生局代付的款项范围。我最近遇到一些涉及医疗费用方面的事情,不太清楚哪些费用卫生局会帮忙代付,是只有特定的医疗项目,还是有其他类型的款项也在代付范围内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起诉需要医院提供什么手续?

我打算起诉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但是不太清楚在起诉的过程中需要医院提供哪些手续。我担心遗漏了重要的材料会影响起诉的进程,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必须提供的手续有哪些,以及这些手续在起诉中起到什么作用。

公司破产重整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重整。我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债务是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的。比如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这些,哪个会先得到偿还?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更多的法律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清偿顺序。

入职一个月公司不签合同是否违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快一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