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不在了欠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我有个朋友突然离世了,他生前好像还欠了一些钱。我就挺疑惑的,人都不在了,这些欠的债务还需要还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必须得还,还是有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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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不在了,所欠的债务不一定就不用还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那么就要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比如说,老王去世了,他留下了价值50万的房产等遗产,同时欠了债权人30万债务,他的儿子小王没有放弃继承,那么小王就要在这50万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30万债务。 其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例如老张去世后,其子女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老张的遗产,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就可以直接用老张留下的遗产去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其所欠的所有个人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也就是像老李去世后,没有任何财产留下,那么他生前所欠的债务就不用再还了,债权债务关系到此结束。 相关概念: 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像房产、存款、车辆等都可能属于遗产。 继承人:指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和遗嘱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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