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没住院治疗是否要付误工费?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没住院治疗,若满足一定条件,责任方也是要付误工费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误工费,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这部分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就说明,法律上认可因伤害导致误工减少收入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指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也就是说,即使没住院,但只要能证明因伤造成了误工和收入减少,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比如,虽然没住院,但医生诊断后建议休息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因为受伤无法正常上班,导致工资减少了,那么就符合主张误工费的条件。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是有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误工时间×误工收入;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最近三年月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要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要主张误工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收入状况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具体收入水平数据,无固定收入的提供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或所从事行业证明材料;误工时间证据,像医疗机构医嘱、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或者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的文书等。 相关概念: 误工费: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