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规格单位没打全是否要重开?
我收到一张发票,发现上面的规格单位没打全。我不太确定这种发票是否有效,需不需要让对方重新开具。要是不重开,担心会影响后续报销或者税务方面的问题,所以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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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发票规格单位没打全是否需要重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发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中,发票上的各项栏目都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规格单位作为发票的重要栏目之一,填写完整准确是必要的。 从税务合规的角度来看,如果发票规格单位没打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都会存在问题。例如,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合规发票对应的成本费用可能不被允许在税前扣除,这就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发票规格单位填写不完整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税务机关可能会相对宽松,只要发票的其他信息真实、准确,且不影响业务实质和税务核算,可能不会过于追究规格单位填写不完整的问题。但也有一些税务机关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要求企业取得合规的发票。 对于受票方来说,如果取得的发票规格单位没打全,为了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最好的做法是与开票方协商,要求其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有义务按照规定开具合规的发票。如果开票方拒绝重开,受票方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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