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部分红冲发票后,发票要给对方吗?

我公司给客户开了发票,现在需要部分红冲。我不太清楚部分红冲后的发票是否要给对方,给或者不给有什么依据和影响呢?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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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冲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部分红冲发票后是否要给对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红冲发票”的概念。红冲发票就是对已经开具的发票,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进行冲抵调整,相当于把之前开错或者需要修改的发票“作废”掉,重新按照正确的金额等信息开具发票。 对于部分红冲发票后是否要给对方,需要分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要求: 如果购买方已经将原发票用于申报抵扣,那么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销售方部分红冲发票后,需要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购买方,以便购买方进行正确的税务和账务处理。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发票,乙公司已将该发票进行抵扣,之后因部分货物质量问题需要部分红冲发票,此时甲公司部分红冲后就应把红字发票给乙公司。 如果购买方尚未将原发票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销售方部分红冲发票后,也需要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购买方。这是为了保证双方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让购买方能够正确记录相关业务。 然而,如果购买方尚未将原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并且发票联和抵扣联能够退回,销售方部分红冲发票后,就不需要将红字发票给对方。销售方留存红字发票记账联进行账务处理即可。比如,丙公司给丁公司开具发票,丁公司发现部分商品有误,在未抵扣且能退回原发票的情况下,丙公司部分红冲后自己留存相关联次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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