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可以不养吗?
我在生活中遇到个事儿,亲戚家的孩子父母出意外了,亲戚就想把孩子丢给我养。可这不是我的孩子,我心里不太愿意,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养这个孩子的义务,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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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不是自己的孩子是否需要抚养,要分不同的情况。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抚养的概念,抚养通常指的是长辈对晚辈在物质和生活上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帮助。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对自己亲生子女或者有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必须要抚养孩子到成年。 然而,对于不是自己的孩子,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确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也有扶养的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 回到你面临的情况,如果亲戚家孩子的父母去世了,首先应该看孩子是否有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如果有,他们有优先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你必须抚养这个孩子。不过,从人道主义和亲情的角度,你也可以选择提供一定的帮助,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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