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报废的非专利技术当月是否应计提摊销?
我公司有一项非专利技术在这个月报废了,对于当月是否要对它计提摊销不太确定。财务处理上很关键,做不好可能会影响报表数据。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当月报废的非专利技术当月到底要不要计提摊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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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和相关法律规定方面,对于当月报废的非专利技术当月是否应计提摊销,需要依据具体的准则来判断。 非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这意味着无形资产是在其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内进行摊销的。 对于当月报废的非专利技术,当月不需要再计提摊销。因为当非专利技术报废时,它已经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是达到了终止确认的条件。在达到终止确认条件后,就不需要再对其进行摊销处理了。 比如,一家企业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原本每月都正常计提摊销,但在某个月该技术因为技术更新换代等原因完全失去了使用价值,决定报废。从会计处理角度,在报废当月就不用再继续对其进行摊销操作了,应及时终止对该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将其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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