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医药费需要垫付吗?该怎么报销?
我开车出事故了,导致第三方受伤。现在对方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而且就算垫付了,之后这医药费该怎么报销,我也一头雾水。想问问在法律上,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三者的医药费,要是垫付了又该怎么去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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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涉及第三方医药费是否需要垫付以及如何报销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来谈谈是否需要垫付三者医药费。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三者的医药费。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避免矛盾激化,很多肇事方会选择垫付部分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选择垫付三者医药费,之后的报销流程如下:一般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符合规定的医药费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进行赔付。 具体报销时,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费用票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发票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约定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报销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所以在处理时最好及时与自己的保险公司沟通,了解详细的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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