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要求赔偿是否应该给?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对方现在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我到底应不应该给赔偿,也不知道给多少合适。万一给了之后后面还有麻烦怎么办,不给又怕对方纠缠,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能不能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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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到人后对方要求赔偿时,是否给予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开车撞人这个场景中,如果是因为驾驶员的过错导致撞到行人,那么驾驶员就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接下来判断责任的划分。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进行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责任认定书中认定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或者部分责任,那么驾驶员就应该按照责任比例给予赔偿。比如,认定驾驶员承担70%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对伤者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份额。 对于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对赔偿要求存在争议,比如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或者不合理,驾驶员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总之,不能盲目地给予赔偿,要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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