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在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依据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是全国性的基本法规,为工伤赔偿提供了基础框架。同时,四川省也有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和细则来具体规范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一般包含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用员工自己掏腰包,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伤残赔偿,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四川省,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 此外,伤残津贴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总之,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的计算方法。员工遭遇工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能按照规定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