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行政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行政义务是指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主体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或行政要求履行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不履行行政义务的常见情形及相关法律依据。 ### 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义务的情形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常见的不履行行政义务情形包括: - **未缴纳税费**: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就属于不履行行政义务。例如,个体工商户老张,在经营过程中,故意隐瞒部分收入,不申报纳税,这就违反了纳税义务。 - **未执行行政决定**:当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有义务执行。比如,环保部门对某工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作出停产整顿的决定,工厂却拒不执行,继续生产,这就是不履行执行行政决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 - **未履行行政许可规定**:获得行政许可的相对人需要按照许可的范围、条件和期限等规定从事活动。例如,某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但在生产过程中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超出了许可范围,这就违反了行政许可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许可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 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义务的情形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常见情形如下: - **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主体有其法定的职责范围,必须依法履行。比如,公安机关接到公民的报警求助,有及时出警处理的义务。如果公安机关无故拖延,不及时出警,就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行政诉讼。 - **拖延履行义务**:行政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应尽的义务。例如,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对申请人的许可申请作出决定,无故拖延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 **不正确履行义务**:行政主体虽然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但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比如,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超越了法定的执法权限,对商家进行不合理的处罚,这就是不正确履行义务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有严格规定,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无论是行政相对人还是行政主体,都应当依法履行行政义务。对于不履行行政义务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维护行政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