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行撤销权的赠与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法律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有权取消赠与行为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实行撤销权的赠与合同的情形。 首先是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没有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比如,甲答应送乙一台电脑,在把电脑交给乙之前,甲可以反悔撤销赠与。不过,如果这个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像为灾区捐赠物资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其次是法定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丙赠与丁一笔钱,条件是丁要照顾丙的生活,但丁拿到钱后却对丙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丙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另外,还有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比如,戊赠与己一辆车,己为了尽快得到车而伤害戊致其死亡,戊的继承人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等,不同的撤销权适用不同的情形和条件,赠与人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行使权利,并且要注意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