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房写一人名字和写二人名字有什么区别?
我和爱人准备买房,在写名字这件事上犯了难。不知道房产证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想了解一下,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啥区别,对我们以后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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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购房时,房产证上写一人名字和写二人名字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产权归属角度来看。如果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在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仍然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即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仍然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而如果房产证写二人名字,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共有属性就更加明确,双方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法律上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 其次,在处分房产时也存在区别。当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时,登记方在对外处分房产时,可能相对简便。但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另一方的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例如,登记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屋,但可以要求登记方赔偿损失。 当房产证写二人名字时,处分房产通常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同意。否则,一方擅自处分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权益。 最后,从债务承担方面来说。如果只写一人名字,在涉及到因房产产生的债务时,一般先以登记方的财产来承担责任,但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写二人名字,双方都对因房产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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