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标准是什么?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因为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我很担心这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想了解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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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躲开责任而跑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 同时,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等情形之一的,也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就比如像你这种发生小碰撞后因害怕而直接开车走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主观上是为了逃避责任,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不过,如果有合理原因,比如是去寻求更有效的救援等,并且有证据能证明,那就不一定会被认定为逃逸。所以,判断是否属于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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