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是否会加重情节?

我公司最近和一个国家机关有业务往来,后来发现这个国家机关存在单位犯罪行为。我想知道,要是以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话,在法律判定上会不会加重情节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单位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是否会加重情节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表明国家机关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然而,对于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是否会加重情节,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直接加重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犯罪的量刑通常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而不是单纯因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就加重处罚。这些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单位的认罪态度等。 国家机关代表着公共权力和公信力,其实施单位犯罪往往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公信力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这种特殊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通常更大,可能会在量刑时作为一个情节被考虑。比如,国家机关利用职权实施的经济犯罪,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种情况下,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较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就一定会加重处罚,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此外,国家机关犯罪与普通单位犯罪在责任承担上也有不同。对于普通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而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时,虽然也可能适用双罚制,但由于国家机关的特殊性,在对单位判处罚金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不过,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本身并不会必然导致加重情节,但因其犯罪行为可能带来的特殊危害和影响,在量刑时可能会被综合考量。最终的量刑还是要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