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款如何补偿?

我家有一块国有划拨土地,现在面临拆迁,不知道这拆迁补偿款是怎么给的。是和出让土地一样的补偿方式吗?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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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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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款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是很多面临此类拆迁的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国有划拨土地的概念。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种土地的取得方式和出让土地不同,出让土地是土地使用者通过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在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虽然条例没有专门针对国有划拨土地进行详细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出让土地有所不同。 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土地本身一般没有单独的土地出让金补偿,但房屋价值补偿会考虑土地的因素。因为房屋的价值包含了土地的使用价值,所以在评估房屋价值时,会综合考虑土地的性质、位置、使用状况等。例如,相同地段、相同面积的房屋,如果土地是划拨性质,其价值可能会比出让土地上的房屋略低一些,但具体低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另外,关于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出让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是一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和临时居住问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则是针对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活动中断而给予的补偿。 在确定补偿款时,一般会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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