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首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追诉时效的长短是根据犯罪行为所应判处的刑罚幅度来确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合上述规定来看,如果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当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是十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