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


店面转让合同纠纷是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纠纷类型及其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主体资格纠纷。在店面转让中,转让方必须对店面拥有合法的处置权。如果转让方并非店面的合法所有者或未经所有权人授权,那么转让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张三将李四的店面擅自转让给王五,而李四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李四有权主张该转让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其次是合同条款纠纷。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歧义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例如,转让价格、转让范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约定不清。假设合同中只写了转让店面,但未明确是否包含店内的设备和货物,就容易在交接时产生争议。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再者是租赁关系纠纷。如果店面是租赁的,转让方在转让时可能未处理好与原房东的租赁关系。比如,转让方未告知房东转让事宜,而原租赁合同中又明确规定不得擅自转让,那么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这将导致受让方无法正常使用店面。《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还有是交接纠纷。在店面交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物品损坏、账目不清等问题。例如,转让方交付的店面设备存在故障,但在转让时未告知受让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是转让费用纠纷。受让方可能认为转让方收取的费用过高,或者转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转让费用的调整方式,但转让方擅自提高费用,受让方有权拒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在签订店面转让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发生纠纷,应及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