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该如何分配?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想了解下我是否能分到一部分,是直接协商还是得走法律程序,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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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证是男方名字,房产的分配需要先判断房产的性质。 如果该房产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且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这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房产是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即便房产证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法院进行裁决。法院通常会按照均分的原则来分配,但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是否有抚养子女等特殊需求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明确是赠与男方个人的,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之前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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