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吗


农村土地占地补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22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计算方式有区别。比如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方面,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此外,不同性质土地补偿标准不同。例如农村耕地征用补偿标准中,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征用赔偿为13.38万元;征收村民住宅、道路等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荒地、闲地等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 而且,新版《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大家可以实时查看当地最新公布的征地标准。这是因为不同省不同地区之间,由于土地区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异。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收的损失而进行的补偿。 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因征收土地而对青苗造成的毁坏,而对种植该青苗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补偿的费用。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房屋、树木、农作物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