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开发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是否构成犯罪,能否判刑?
我在泰安,发现有开发商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算犯罪,要是构成犯罪的话,能不能对相关人员判刑呢?我很关心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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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泰安开发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犯罪并被判刑的。下面来详细解释:首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开发商不是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去使用和处置土地,而是为了赚钱,把土地非法转让或者倒卖给别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比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则是在“情节严重”的基础上有更恶劣的情况,如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面积更大、获利更多等。所以,如果泰安的开发商存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行为,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被认定为犯罪,相关责任人也会被判刑。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其非法所得也会被依法收缴。此外,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也会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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