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收计算中处置收入小于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该如何处理?

我在做税收计算的时候,遇到处置收入小于处置投资计税基础的情况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应纳税额的计算,也不确定有没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或者特殊规定。希望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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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收计算里,当处置收入小于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时,这通常就意味着出现了投资损失。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处置收入”和“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这两个概念。处置收入就是你把投资的资产卖出去之后拿到手的钱。而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呢,简单来说,就是在税法规定下,你为了取得这项投资所付出的成本,这里面包含购买价格、相关税费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所说的损失就涵盖了投资损失。也就是说,当你的处置收入小于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产生了投资损失,这个损失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的。 不过呢,扣除投资损失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企业需要留存好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这个投资损失是真实发生的。比如投资合同、处置协议、收款凭证等等。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申报,那就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个投资损失。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投资损失,可能还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专项申报才能扣除。比如企业发生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就需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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