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再卖需要交多少税?


当涉及到赠与的房子再出售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若该住房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超过5年,那么就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这里“满五唯一”中的“满五”是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唯一”则是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只有这一套房子。 其次是增值税。如果该房产满足“满两年”的条件(即房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对于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如果不满两年,需要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依据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此外,还涉及到契税等其他税费。契税由买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契税优惠政策。 总之,赠与的房子再卖时所交的税要根据房产是否满足“满五唯一”“满两年”等条件,以及当地具体的税收政策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