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时发病服救心丸坚持工作下班后在家猝死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时候感觉身体不舒服,吃了救心丸后坚持到下班回家。结果在家中不幸猝死,家人都很悲痛。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想了解认定工伤的具体条件和标准,以及针对我这种情况的法律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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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上班时发病服救心丸坚持工作下班后在家猝死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理解。首先,“突发疾病”,强调疾病发生的突然性和紧急性,这个疾病不管是因为工作原因还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只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个前提条件就行。其次,时间限制是“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并且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回到具体案例情况,如果仅仅是上班时身体不适,比如只是感觉有些轻微的难受,吃了救心丸后症状有所缓解,下班后回家才突然病情加重死亡,而且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到死亡超过了48小时,这种情况大概率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虽然上班时身体有不适表现,但没有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规定。 但如果上班时身体不适的症状比较严重,已经能够明显判断是突发疾病的先期症状,且疾病的加重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即使下班后在家中死亡,但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到死亡在48小时内,那么有可能可视同工伤。例如,上班时已经出现严重的胸痛、呼吸困难等明显的突发疾病症状,即便吃了救心丸坚持下班回家,随后不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就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 在实际的工伤认定中,不同的认定主体可能会有不同观点。人社局可能因为员工没有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的就诊记录等原因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而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普通人对疾病后果的预判能力等因素,作出不同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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